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及学院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如下:
(1)对于复工学生,要求学生按国家、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文件要求执行,要有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未复工的学生暂停复工,遵从属地疫情管理要求。
(3)学院对学生按要求进行情况排查,并将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定通知学生,加强对疫情安全防护的教育和指导。
(4)暂不能参加实习,可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可通过电话、微信、QQ、邮件等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待复工后再进行余下的实习。
(5)因疫情防控,学生不能参加后期的实习,将酌情予以减免学时。
(6)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实习学生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实习学生的安全情况。要求学生将体温等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实习安全情况日报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上报系,系在教学工作者群上报学院教务处,学院教务处上报校教务处。系、学院教务处要明确对接负责人。
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19日